孕育性爱

准妈妈用药应非常小心

时间:2019-6-26 8:47:47  作者:美容美发美体知识网  来源:美容美发美体知识网  查看:21  评论:0
内容摘要:    国内外的调查资料显示,大约有 70% ~ 80% 的准妈妈在孕期使用过药物,所使用药物的种类平均为 3~4种。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每年有数百种新药投放市场,使用这些药物对胎儿是否...
    国内外的调查资料显示,大约有 70% ~ 80% 的准妈妈在孕期使用过药物,所使用药物的种类平均为 3~4种。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每年有数百种新药投放市场,使用这些药物对胎儿是否安全目前尚无定论。因此准妈妈在妊娠期合理用药对预防小宝宝的出生缺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准妈妈用药的3个小常识

  1.药物的级别分类

  在产前咨询中,产科医生主要参考 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全球药物审查最严格的机构之一)最新颁布的妊娠药物分级(共分五级:A、B、C、D、X)来选择孕期安全用药。

  A、B 级药物:未见对胎儿有危害,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必须使用生理剂量),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C 级药物:缺乏充分证明对胎儿有危害,在孕中期及孕晚期可使用。

  D 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又无替代药物时需权衡利弊后使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X级药物: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其危害性远超过其可能获得的任何有利效果,此类为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温馨提示:某些药物会有两个不同的危险等级,一个是常用量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这说明药物的安全是建立在一个允许量的平台上的。A 级药物数量较少,如一些维生素类和营养药,但过量使用同样会对胎儿不利。如维生素 A 每日超过15000 单位(一些常用的鱼肝油丸每粒含维生素 A 10000 单位)可致胎儿颅面发育异常、先天性心脏病及神经系统畸形等。同样的药物,给药途径不同,对胎儿的影响也不一样,其中以静脉给药的影响最为直接。

  2.药物致畸的敏感期

  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会有所不同:

  孕3 周内 —安全期。在怀孕 2 周内,由于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因此此时用药一般不会受到药物影响。在孕 2 ~ 3周,此时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内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于安全期。这一时期若无任何流产征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因此,在孕前或孕 3 周内服用了一些药物,一般来说,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进行人工流产。

  孕3 周~孕 8 周内—高敏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不合理用药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在医生诊断后,考虑中止妊娠。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 16 20 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 B 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在此时期不必用的药坚决不用,包括一般的保健品和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要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

  孕 8 周~孕 5 个月—中敏期。此时,胎儿的各器官将进一步发育成熟,胎儿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会引起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穿刺、B超等检查,若发现胎儿异常应予以引产;若发现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做出决定。

  妊娠5个月以后—致畸机会减少,但可能造成功能异常。还有,用药的剂量过大、持续时间过长或反复使用于孕期不宜采用的药物,都会加重对胎儿的影响。需要提醒的是,准妈妈于分娩前两周内的用药,同样不容忽视。因为有的药物能使胎儿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进而发生惊厥、呼吸抑制等现象;有的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或引起严重的黄疸与溶血性贫血;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还有的甚至会导致胎儿死亡。所以使用药物时要特别慎重。

  温馨提示:在整个妊娠期间,即使对母体不致造成危害的药物,对胎儿却可能造成损害。这主要是由于胎儿的器官功能尚不完善导致的。例如,当胎儿肝脏中缺乏葡萄糖醛酸转移酶时,不能将药物的代谢产物与之结合,从尿中排出。又如胎儿脑屏障的渗透性较高,药物容易透过脑屏障在脑中积聚。再如胎儿肾脏的功能较低,对药物的排泄缓慢,也容易发生蓄积中毒。因此以下常用药物应避免使用:如催眠药、一些致畸抗生素、抗疟药、缩瞳药和口服克霉唑等。

  3.“孕期慎用”如何理解?

  要做到孕期安全用药,首先要正确理解药物标签中的“孕期慎用”、“孕妇忌用”、“孕妇禁用”等字样。“孕妇慎用”是指一些药物虽然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是却可治疗危及准妈妈健康或生命的疾病,应于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孕妇忌用”、“孕妇禁用”的药物应尽量避免使用,或采用其他安全、同效的药物来替代。

  孕期用药的5个误区

  1.自行用药。

  准妈妈在有疾病需要用药时,应请教医生,不要自行服药。在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选取在临床上使用时间较长的、相对安全的、对胎儿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多种药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以达到既去除母体疾病,又不损害胎儿的目的。

  2.认为怀孕以后不能吃药,即使病得比较严重了也要硬撑。

  这样的做法很可能会延误治疗,反而给自身和胎儿带来不利影响。实际上,只要及时将自己已经怀孕的情况告知医生,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一般来说都是安全的。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准妈妈,妊娠后可根据病情适当减少药物用量,或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

  3.认为中药毒性小,都可以放心服用。

  许多中药所含的各种生物碱及化学成分亦十分复杂,特别是各味中药相互配伍以后产生的作用差异较大,有的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因此在怀孕的最初3 个月内,孕妇除慎用西药外,还应慎用以下 4 类中药:大毒大热药物、活血化淤药物、滑利攻下药物、芳香走窜药物,如蜈蚣、朱砂、枳实、麝香、穿山甲、薏苡仁、丁香、益母草、当归和芦荟汁等。此外,我们常用的一些精油因含有薄荷油也应慎用。

  4.大量服用维生素。

  大量服用维生素A可破坏胎儿软骨细胞导致骨胳畸形、指趾畸形、腭裂、眼畸形、脑畸形。大量维生素D使胎儿血钙增高,易导致胎儿智力发育低下。据报道,孕期内大量服用维生素C、B也可导致畸胎。

  5.认为新药好。

  新药多未经药物对胎儿及新生儿影响的充分验证,有时要经过长期的观察才可发现对胎儿的影响,因此避免应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新药和老药同样有效时应选用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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