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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逐渐走向规范 功效型护肤品引关注

时间:2019-5-17 8:23:03  作者:网络转载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248  评论:0
内容摘要:  在我国,多数皮肤科医师将临床上用于皮肤病或皮肤美容治疗的辅助治疗产品,称为“功能性护肤品”或“医用护肤品”。该词主要来源于“Cosmeceutical”,最早是由Raymond E. Reed在1962年...
  在我国,多数皮肤科医师将临床上用于皮肤病或皮肤美容治疗的辅助治疗产品,称为“功能性护肤品”或“医用护肤品”。该词主要来源于“Cosmeceutical”,最早是由Raymond E. Reed在1962年提出的,用于描述“具有活性的”或“功效有科学根据的”化妆品。但此前,很多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在宣传中多使用“药妆”以突出自身产品的功效性。

  我国一直以来强调护肤品的安全性,为了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今年年初药监局颁布禁令指出,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均属于违法行为。短短数月,市场上相关产品纷纷下架。

  对此,李镇宇表示,禁令的出台不代表政府不支持药妆或医学护肤品的发展,这次的明文规定催生了行业标准的制定。“化妆品行业发展至今最核心的问题依旧是消费期望值与实际效果相差甚远的情况,导致消费者的忠诚度相对较弱。而新政的推出有利于更多优质产品用循证医学来证明产品疗效,从而用科学的数据让消费者认可产品,这将重塑化妆品行业的格局。”

  栾琪教授在会上指出:“化妆品与功效型护肤品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是化妆品是用于皮肤表面,主要达到清洁、保护以及维持的作用,没有改变或者调整皮肤结构。功效型护肤品不能说是药物,但是它又有高活性的一些物质在里面,具备一定的功能。另一方面是关于层次,我们普通的化妆品仅仅是涂抹于角质层外侧,而功效型护肤品可以达到皮肤的真皮交界处。而企业宣称产品具有功效就要有临床试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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